办理签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4-30
一、办理签证: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根据所赴国家、国外留学单位及录取项目的具体规定,准备符合要求的签证申请材料,申请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身份的签证类型。(点击查看部分国家常见签证要求及样例)
根据各个国家签证政策的不同,留学人员的签证办理分为两种流程。
1. 要求面谈或面交材料的国家,需要申请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赴使领馆或签证中心提交。请根据各国驻华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的要求准备签证材料。
部分使领馆在办理签证时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机票预订单作为前置申请材料,如有需要,请将您的姓名、性别、出发城市、目的地城市及拟出国日期发送至jipiao@cscse.edu.cn进行办理。(此机票预订单仅供申请签证使用,并不是正式的机票,在获得签证后您仍需登录留学政务服务平台填写订票信息。)
需要申请人自行办理签证的部分常见国家列表见下:(点击国家名即可查看详情,请注意:在申请签证时,可能受到签证类型、提交形式、领区划分等因素影响,请留学人员仔细查看使领馆及签证中心的官方网站,务必以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最新材料要求为准。)
如有遇上述列表中没有的国家,可联系我们进行咨询:chuguo1@cscse.edu.cn
2. 其余国家签证可由我处代为送签。
申请人按照要求将材料准备好后,将签证申请材料快递至我处,我处审查合格后会递送使馆。
所有通过我处送签的公派留学人员均需提交如下材料(请确保材料齐全且准确,以便尽快通过审核):
1)情况说明,包含以下内容:
A. 姓名、学号、国别、联系方式
B.材料清单:请将您向我处提交的所有签证材料列出一个清单。
2)签证材料(请点击以下列表中的国家名,查看需要提交的签证材料);
3)请在您提交至我处的护照原件封皮右上角用口取纸写清楚您的姓名和手机号;
4) 请务必在快递单上或快递信封上注明“留学国家+办理签证”字样。
二、签证费报销
自办签证的留学人员如需报销签证费,需将签证费报销凭证快递至我中心,我中心审核无误后,将以汇款的方式将签证费用汇至留学人员本人账户。
留学人员需在服务平台中填写准确的银行卡信息。
我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出国处
邮编:100080
收件人:出国处
电话:010-62677800
请务必在快递单上注明“签证费报销”字样。